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简称:中心)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督导组。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2023年中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数31人,已接收推免生23人,统考招生计划8人(电路与系统专业2人,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3人,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3人)。
(二)复试分数线
电路与系统专业总分300分,专业单科分数:政治60分,英语一60分,业务课一70分,业务课二80分。
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总分340分,专业单科分数:政治60分,英语一60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总分340分,专业单科分数:政治60分,英语一45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
三、复试安排和复试内容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3日,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2.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报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打印并签名)和补充材料(含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毕业论文或摘要、英语水平证明和科研成果等)。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复试费用100元/人,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面试和综合面试。其中: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综合面试:突出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
复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每个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三)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中外语面试占10%,综合面试占90%。依据专业计划,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分向低分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四、调剂政策
中心根据复试情况及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再确定后续是否接收调剂。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核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中心招生计划和复试实施细则进行录取。原则上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能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中心2023年只招收全日制计划学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信息公开
在中心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在中心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举报电话(工作时间):027-68778595, 027-68754125,邮箱xsgnss@whu.edu.cn,wdyz@whu.edu.cn。
九、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请3月18日前加群:653362404,备注姓名+身份证后4位。
2.本细则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
2023年3月17日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