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的规定,我中心制定了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博士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分配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确保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中心博士招生计划共计17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招生计划14人,全日制专业型招生计划2人,非全日制专业型招生计划1人,已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博连读生5人。
三、候选人名单
中心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入学申请、研究计划、学位学历证明,科研成果,学术素养,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17名(见附件1,不含硕博连读生)。
四、综合考核
(一)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审核
2、时间:4月18日下午14:30
3、地点:武汉大学星湖大楼15楼1505室,唐老师
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
3、《诚信考核承诺书》(亲笔签名)
4、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中心将在中国留学网上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查验,验证结果界面将打印留存,并于拟录取审核时提交研究生院;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硕博连读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综合考核安排
1、时间:2023年4月19日全天
2、地点:待QQ群内通知
3、考核内容: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科研创新能力、英语口语等。同时考查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综合素质。
4、考核方式:考生准备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构想和展望的报告(PPT)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回答专家的提问。
(三)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英语考核15%,学术素养45%,培养潜质40%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调剂
如在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根据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中心内部或校内调剂,优先接收已列为候选人考生。
六、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按综合考核小组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二)录取类别、学习方式、学费及奖学金详见招生简章。
八、信息公开与公示
在中心网站上公布本单位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候选人名单。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在中心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027-68754920(工作时间开通),wdyz@whu.edu.cn。
九、其他
1、候选人请4月16日前加博士考核群:376701378,申请备注:姓名-专业-身份证后4位。
2、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GNSS中心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
GNSS中心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候选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