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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SS中心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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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我中心2020年继续面向校内外生源单位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2020年接收推免生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我单位2020年推免生招生计划约28人,均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并接收跨学科推免生,招生专业为:电路与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实际接收人数根据学校生源情况适度调整。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
  (三)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四)接收跨学科推免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推免生填报志愿和接收工作安排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网上填报信息需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入学资格。
    (二)推免生接收工作安排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1.夏令营优秀营员
凡获得我中心2019年夏令营优秀营员,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中心,认可其夏令营考核成绩,免复试录取。接收工作安排如下:
9月28日0点—9月28日8:00前,请上网填报志愿;并按时接受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夏令营优秀营员如规定时间内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关步骤,视同放弃优秀营员优惠政策。
    2.其他推免生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其他考生,接收时间安排如下:
9月28日0点开始网上填报志愿,资格审核通过后及时安排复试,请在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培养单位可以撤消。
    3.获得培养单位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免复试的推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4.通过武汉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5.中心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可结束接收工作。望广大考生珍惜机会。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方式将采取网上视频复试、现场面试等多种灵活方式。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
   1 、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一般为: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所有推免生均须有复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信息公开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中心网页
http://gnsscenter.whu.edu.cn/公开公示十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7-68778595(工作时间接听),电子邮箱:
xsgnss@whu.edu.cn
   申诉举报电话: 027-68754125(工作时间接听),邮箱
xsgnss@whu.edu.cn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
                                                          2019年9月21日